4月19日中午,演员蒋梦婕更新个人社交平台,发长文自述被恶意偷拍裙底并遭勒索,并透露报警后嫌疑人已被控制。长文配图,是她遭到勒索的截图,以及向警方报案的回执。
(相关资料图)
蒋梦婕长文回应
蒋梦婕已报警
网友支持蒋梦婕:姐姐做得对!
她在文中写道:“希望遭受类似伤害的朋友不要害怕,也不要羞于抗争,被偷拍并不是我们的错,我们的人生不应该因为这种事情而受到影响,真正应该遭受唾弃、受到法律和社会制裁的应该是恶意偷拍他人的人,是拿着照片p图传播的人,是为了一己私利敲诈勒索违反法律的人。”
蒋梦婕透露,“在取证时,我们发现被偷拍的人的数量远超想象,可能还有更多的人被勒索。可怕的是不仅有人偷拍,还有人通过各种方式售卖视频盈(营)利……”并表示,“我也希望不要再有更多受害者出现,每一个犯罪的人都能被绳之以法,希望大家都能安心地走在闹市区、僻静处,不用再因为一些心怀卑鄙龌龊想法的人而担惊受怕。”
蒋梦婕此次公开发声,得到了众多网友的声援,大家纷纷在评论区留言表示支持:“姐姐做得很对!拿起法律保护自己。”“报警是正确的选择,被偷拍不是我们的错,偷拍的人才是恶人”“拒绝照片流出,保护受害者,我们不吃这样的瓜,严惩偷拍者,造谣者,威胁者,绝不姑息!”“报警是最正确的选择,大家都要保护好自己啊。”“很多时候沉默只会让坏人变本加厉,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终会将其绳之以法。不要害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支持维权!保护每一个女孩子!”
律师:坏人的猖狂在于受害者的忍让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直言:“如果女演员蒋梦婕发文所称‘被恶意偷拍裙底并遭勒索’属实且有证据支撑,我个人是举双手赞成并支持其公开此事及报警处理。坏人之所以猖狂,就在于好人的沉默和受害人的忍让。在对犯罪行为进行打击的同时,还需要大家实际行动起来,同心戮力遏制犯罪,比如,自觉抵制或传播相关照片或视频;各大影视公司和品牌以实际行动支持被害人,因为‘被偷拍并不是被害人的错!’”
随后,林律师引用《刑法》解读此事:“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他还表示:“根据《敲诈勒索刑事案件的解释》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因此,还需要警方进一步侦查以确认敲诈勒索的犯罪数额。此外,‘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80%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因此,以‘恶意偷拍裙底’照片通过网络来对女演员进行敲诈勒索,完全可能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则明确:‘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两年内三次敲诈勒索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当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而‘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外,根据该女演员的讲述,相关行为人可能还涉嫌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可能涉嫌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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