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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小区违建问题在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且容易形成“跟风违建”。小区违法建设不仅会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存在消防隐患,且触犯了法律会受到执法部门的制裁。
近日,市民王先生(化名)反映,江北区北滨一路国兴北岸江山西区14幢一业主,于2023年4月开始在5号房下开挖地下室,导致水泥钢筋暴露,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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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北区观音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查,该业主确实私自进行了开挖。
针对调查情况,2023年5月4日上午,观音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配合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到现场进行调勘,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下发《重庆市城市违法建设执法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重庆市城乡规划信用信息通知书》、《房屋产权冻结告知书》,对该房产转让、抵押登记进行限制。同时,逾期未整改到位,将由江北区城市管理局书面告知城乡规划机构进行城乡规划信用信息登记。
延伸阅读
业主擅自挖地下室不仅影响自身房屋及周边房屋抗震功能和结构安全等,为此引发的房屋坍塌事故已经给了我们很大教训。此外还可能引发邻里纠纷,造成社会不安定等后果,必须严查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各种工程建设(包括地下建设)应当符合当地的城乡规划布局并应以取得规划许可为前提,而且并没有任何例外规定。私挖乱建地下室,无疑属于工程建设行为,每个人都应自觉遵守规划行政法等的规定。
综合:阳光重庆、网络
来源:938重庆私家车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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